基因是进化的核心单位,生物通过自然选择和基因变异适应环境。基因的表达受环境影响,死亡是基因更新的机制。道金斯提出基因具有主动性和目的性,延伸至文化和行为的基因基础,挑战传统观点。
"The Genetic Book of the Dead"这个书名很容易让读者产生误解,以为作者会探讨基因与死亡的关系——也许在基因层面破解了衰老和死亡的密码,从此人类就能从理论上掌握对抗死亡的秘方。就像秦始皇派出的徐福在海外躲了两千多年后终于回来报告,在大不列颠的理查德·道金斯科学家那里找到了长生不老的终极奥义…
然而,这本书并非关于这些内容。作者只是用了个略显噱头的标题而已。实际上,这是作者多年来"自私的基因"系列延伸作品中的最新成果。
基因和进化
纵观全书,作者依然在宣讲他的基因中心论——基因是进化的核心单位,承载基因的种群必须面对自然选择。每个个体都是特定基因组合的一个样本,而自然选择既在种群层面进行筛选,也在种群内部进行雕琢。举个例子:假设一个种群中有左撇子和右撇子,自然环境给予了特定的条件限制,让左撇子拥有出众的外表,而右撇子则都富可敌国。随着时间推移,左撇子的数量必然减少:单纯的外表优势难以生存,于是左撇子的基因逐渐被关闭,而富裕的右撇子占据优势,带动整个种群繁荣发展。
这回归到我们熟悉的理论:上亿年来,所有生物的进化过程都由基因主导,我们每个人都是基因的载体。作者阐述了这样一个机制:自然环境负责筛选,生物体通过变异提升适应能力并存活下来。关键在于,这些对环境的适应能力最终都被编写进基因并遗传给下一代。基因的代际传递,本质上就是将生存指南一代代传承下去,并在这个过程中不断优化。
不断覆写的书
漫长的进化过程对生物体的基因组所做的事,不是持续改写,而是反复的覆写。这是作者在本书中阐述的最有意思的概念(作者使用了"palimpsest"这个词)。换句话说,远古祖先的基因实际上并没有完全消失,而是被埋没在无数的碱基对当中。
作者在这里提出了一个重要观点:基因发挥作用并不需要彻底重写自身,只需要简单地打开或关闭其功能开关,就能改变其表达方式和表型。环境可以影响基因的表达而非序列,这就是所谓的表观遗传学(Epigenetics)。
作为一个典型例子,作者提到了鲸鱼等水生哺乳动物。从基因层面看,我们能清楚地发现这些动物曾经登上陆地,从腮呼吸进化为肺呼吸,后来又回到了水中(这一点即便不看基因也显而易见,但的确是有一点要通过基因来发现的:鲸的基因进化路径显示,它在陆地上的近亲是:河马)。然而,当它们重返水域时,已经形成的肺并未退化为腮,而是通过基因调控以其他方式来保持肺呼吸,从而适应水生环境。
赢者之书
最后说说这个略有歧义的书名由来:每一个现存生物机体的基因,都是从以往几十上百万代祖先(这些都是逝者)一路传递而来。重要的是,这些祖先都通过赢得适者生存的竞赛,将自己的基因保存到了今天。这些逝者并非被自然筛选淘汰的个体,而是自然选择的胜者。因此,这本书实际上是一部"赢家之书"。
这只是从一个层面的解释。书中还提到了死亡悖论与基因传承的关系(The Paradox of Death)。其核心要点是:死亡并非失败,而是基因更新的机制。作者举出了多个物种的例子,它们通过主动实现个体死亡来避免资源过度消耗,为后代让路。
说到这里,道金斯先生观点的争议之处也随之浮现。简单来说,他将基因进化论诠释为生物界的终极动力,由此不可避免地引出三个令人不适的结论:
首先,作者认为基因的作用范围不仅限于生物机体,同时也可以延伸到外部环境。他以寄生生物为例:这些生物通过特殊手段改变宿主的行为和反应(比如迷惑宿主孵化自己的后代,或者驱使宿主送死于天敌之手),从而获利并繁衍。作者认为,这些虽然发生在寄生生物机体之外的行为模式,也可以解释为基因的力量。
在这个基础上,道金斯先生又将理论延伸到文化和更抽象的领域。他再次提出"自私的基因"中所说的MEME概念——文化中的模仿单位,它类似基因,遵循"复制—变异—选择"机制,由此演化出网络迷因、宗教仪式、习俗语言等多个领域。
有了这些形而上和抽象化的基础,"基因不死"的理论成为新起点。道金斯先生由此推导出基因进化和变异具有目的性与主动性。这是一个让许多人难以接受的论断——基因被赋予人格,具有主动意识,能够进行主动选择和变异,以实现更大的生存几率。值得注意的是,道金斯先生认为,主动性和目的性都来自基因本身,而我们只是用自己的机体体现这些变化。作为佐证,作者甚至从基因策略的角度解释了行为偏好,并探讨了行为与心理的基因基础(Evolutionary Psychology & Behavioral Genetics)。
终极理论
最后还需说明,尽管作者在基因进化理论研究领域堪称泰斗,他仍不免陷入用单一理论解释整个宇宙的老套路径。然而,作者在书中列举的各种奇异生物,以及对它们之间关联、演变和生活习性的深入解读,依然令人大开眼界。